心理/精神残疾

心理/身体残疾文件指引

提供以下指导方针,以帮助确保文件准确地验证患有心理或精神残疾的个人的资格. 提交给残疾支持服务的任何文件都是保密的. 学生负责财务费用和提供这些信息. 发展支助事务助理署长可就这些准则向心理学家或精神科医生咨询. 

文件必须由有执照的专业人员准备, such as a psychologist, psychiatrist, counselor, therapist, etc. 其他信息可能需要从其他医疗保健提供者,如:神经心理学家, physicians, and others. 

根据美国残疾人法案(ADA)和1973年康复法案第504条,该文件应证明个人有残疾. 它还应提供足够的数据来支持所要求的具体学术调整. 因为文件是决定住宿的基础, 在学术竞争激烈的环境中,提供反映其需求的最新和适当的文件符合学生的最大利益. 

提供以下指导方针,以确保评估和报告在记录资格和确定合理住宿方面是适当的: 

  • 该文件应包括符合美国精神病学协会《澳门线上博彩官网》中列出的诊断标准的诊断, 第五版(DSM-V)或后续版本. 

  • 它应该表明学生接受诊断医师治疗的持续时间和他们最后一次联系的日期(某些心理和精神疾病可能要求更新报告)。. 

  • 应提供用于诊断的评估程序和评估工具的摘要, 包括评估结果和标准化分数(如适用). 

  • 文件应该描述诊断结果, 以及目前症状的类型和严重程度. 

  • 它应该总结残疾如何影响学生的高等教育环境. 

  • 关于当前治疗的信息, medications, 规定的或正在使用的辅助器具/服务也应包括在内. 

  • 任何现有的药物副作用,可能影响学生满足高等教育环境的需求的能力(例如.g.(生理的、知觉的、行为的或认知的)应该被注意. 

  • 文件应描述随着时间的推移,残疾的预期进展或稳定性. 

  • 学业调整建议, auxiliary aids, 也可以提供服务, 但最终决定权在残疾人支持服务办公室. 

文件应该用印有专业抬头的信纸写, 由持牌专业人士签署, and include their title, license number, address, and phone number. 

如果有任何关于文件的问题, 请联络残疾支援服务助理署长,电邮 dss@centraltire.net or 509 527-2313.